(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泉州市中医院院区内、清濛分院院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设计处理规模:医疗污水1000m3/d
4、设计排放标准:①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②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③污水处理站排出的污泥须经消毒脱水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
5、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建构筑及设备一览表:
表2-1 综合污水处理站主要建构筑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规模 |
数量 |
备注 |
1 |
格栅池 |
3.0×0.5×3.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2 |
调节池 |
14.0×5.0×5.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3 |
污泥池 |
5.5×5.25×5.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4 |
混凝沉淀池 |
14.1×4.6×5.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5 |
接触消毒池 |
14.1×2.74×5.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6 |
地下泵房 |
8.55×5.25×5.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7 |
臭气处理间 |
30m2 |
1座 |
地上砖混 |
8 |
综合操作间 |
90 m2 |
1座 |
地上砖混 |
9 |
衰变池 |
4.9×3.88×3.0m3 |
1座 |
地下钢砼 |
表2-2 综合污水处理站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性能说明 |
数量 |
备注 |
1 |
机械格栅 |
宽度b=500mm,栅条间隙e=5mm |
1套 |
不锈钢 |
2 |
进水泵(卧式离心式泵) |
q=42 m3/h,h=10m,n=2.2kw |
2套 |
1用1备 |
3 |
加药装置 |
ф1000*1500,计量泵:300-500l/h |
2套 |
各含2台加药泵、1用1备 |
4 |
螺杆泵 |
q=12 m3/h,h=60m,n=5.5kw |
2台 |
1用1备 |
5 |
厢式压滤机 |
b=1000,s=80 m2,n=3.0kw |
1台 |
|
6 |
二氧化氯发生器 |
有效氯≥1500g/h |
2台 |
1用1备 |
7 |
液下搅拌装置 |
n=1.5kw,叶轮360mm |
2套 |
不锈钢 |
8 |
预处理反应器 |
ф1500*1500 |
1台 |
不锈钢 |
9 |
臭气处理装置 |
处理量3000 m3/h |
1套 |
含风机 |
10 |
排气扇 |
叶轮ф300 |
1套 |
|
11 |
阀门、管道 |
|
1批 |
|
12 |
配电系统 |
|
1套 |
|
表2-3 检验科污水预处理系统主要设备
序号 |
项目 |
规模 |
数量 |
备注 |
1 |
实验室废水处理机 |
|
1套 |
pp结构,plc编程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废水处理量15m3/d,泵房采用304不锈钢 |
2 |
泵房 |
1.6×1.0×1.5m3 |
1项 |
彩钢板结构,水泥地面,含照明及室内通排风换气 |
3 |
pvc排水及阀门 |
ф50 |
1批 |
|
4 |
废水收集调节池 |
2.4×2.2×1.5m3 |
1座 |
钢砼结构,表面防渗漏处理,有盖板 |
其他:病理科实验室废水预处理系统一套、清濛分院院区污水处理系统一套。
6、运行管理内容:
6.1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出水水质环保常规检测以及出水质量标准控制等。中标人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护或更换设备。
6.2中标人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每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监测及院区噪声监测。具体监测方案如下:
监测因子 |
执行标准 |
监测频次 |
备注 |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出口 |
粪大肠菌群、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 |
《医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每月 |
氨氮、色度不测 |
检验室出口 |
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 |
|
|||
无组织 废气 |
污水处理站出口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
《医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
每年 |
|
噪声 |
院区 |
区域环境噪声 |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4a、2类标准 |
每季度 |
|
6.3承包运行到期后,中标人应在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的情况下移交采购人。
7、质量和验收
7.1委托运营期内,污水处理工程内所有设备及构筑物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2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标准,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如检查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若出水水质超标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3如遇不可遇见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现场确认后,协商解决;
7.4采购人可随时到污水处理工程检查运营情况。一旦发现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中标供应商除接受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外,采购人也将给予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拟派出的现场运营管理人员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过程中应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如发现现场运营管理人员不在在现场运营管理的,每少1天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若每月累计超过5天,则采购人扣减中标人当季度运营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若未进行整改,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
8.2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现场运营管理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紧急事件响应时间应不超过半小时,并在1小时内迅速到达现场。
8.3中标人应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如设备故障、水质超标、水量突增等突发事件提供有效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二)、以上要求为采购人最低需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投标时对这些条款若有负偏离响应或未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中列明的全部服务项目。
1.2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中标后若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严重检测失误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经济责任。
1.3中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地点及时间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二)、投标报价要求
2.1、除了水费、电费、主要设备(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更换费、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污水处理用的盐酸费用、污泥外委处置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及栅渣由采购人统一按医疗废物进行外委处置)由采购人负责外,运营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运营公司(中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用、车辆办公费用、维护维修工具费用、消耗品药剂的费用、管理费、税费等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2.2、报价应包含物价上涨及政策性因素影响,合同执行期间不因物价上涨及政策性因素影响调整相关费用。
2.3、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4、本项目如要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5、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中标人应承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6、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3.1服务期限:一年。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